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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12-20 出处:教务处 点击:4951次
各学院、全体师生:
各年级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全校选修课除外)的补考将在下学期开学后第1-3周进行,补考表已排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以论文、机考、随堂等形式考核而未在补考中列出的课程,请任课教师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考。凡期末考试旷考的同学不得参加下学期的补考,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的学生应参加补考,记为第一次成绩。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所有课程均应出两份水平相当且无雷同的试卷,即A卷、B卷。期末考试未选用的试卷作为补考试卷。对于部分期末考试已选用A卷、B卷的课程,请任课教师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出一份补考试卷。对补考试卷的管理(送印、领取、保管、考前分发与考后评阅)须严格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为保证补考安排及时公布,本次补考安排将不再排入系统,请各学院及时做好教师和学生的通知工作,妥善做好补考的各项安排。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