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5-12-08 出处:教务处 点击:4361次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及全校本科生: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表已排定,现予以发布(见附件)并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考表公布的是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没有考试时间、地点安排的课程均由教师自行安排,以提交课程设计、论文等形式体现,请学生与任课教师直接联系期末考试事宜(含重考学生)。
2、考虑到学生实际情况,每两门正常修读课程考试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一个考试时间段,但个别重考学生可能会出现连续考试的情况。
3、开学初已通过免修考试的学生不用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4、由于系统中没有辅修学生名单,学生如遇考试冲突,以主修考试为主,辅修课程到辅修学院办理缓考手续,参加开学后的补考。
5、在考试安排过程中,大部分课程按班级拆分,但个别课程受教室容量限制,根据上课人数进行了拆分,上课的班级没有全部安排在一个考场内,请同学(含重考学生)务必提前进入URP系统查询。
6、任课教师可以进入URP教务管理系统(综合查询—考务查询—考试安排表(任课教师)自行打印考生座次表。
7、《形势与政策》重考安排:
论文题目从三个专题中任选一题,字数最低要求为1000字,用400字稿纸誊写,拒绝打印文本;请同学把姓名、班级及班内序号标注在论文的首页,不要封面。2015年12月25日前交到主楼1312办公室王老师处,晚交无效。联系电话:62281309。
论文参考题目如下:
(1)历史照亮明天——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
(2)《中国制造2025》——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
(3)中东乱局及根源。
8、结业学生可根据所公布的考表申请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同时须提交两份正式书面申请,一份交至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做好考试安排,一份交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为学生打印考试证明,学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考试证明。考试结束后,开课学院将结业生的考试成绩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如有问题请及时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教一楼129房间,电话:62282067转805)反映情况。
教务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