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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2-28 出处:教务处 点击:1369次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务[2017]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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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全面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教学质量管理理念,更好的促进学风建设,学校自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在学生评教的基础上首次增加“教师评学”环节——请任课教师对所教学生做出客观评价。“教师评学”将与学生评教形成双向评价,综合考量教学质量评测结果。
关于“教师评学”具体操作如下:
1、参评教师: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的授课教师。
2、技术操作: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bupt.edu.cn/)——教学评估——“教师评学生”,对所教课程面向学生做出评价。
3、评学时间: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系统开放三周,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3月19日。
您在评学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话:6228 3165 张老师。
学校首次开展本科课程的“教师评学”工作,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教师评学的组织工作。为获得更加全面翔实的评学数据,请各位任课教师积极参与,感谢各位老师对本科教学质量工作的大力支持!
教务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