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06-06 出处:教学研究科 点击:1747次
为响应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文件精神:“促进在线开放课程广泛应用,鼓励高校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需求,通过在线学习、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应用在线开放课程,不断创新校内、校际课程共享与应用模式”,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依托中心的研究交流和成果应用平台——学堂在线,积极汇聚国内外高校优质在线课程,协助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在线课程学分认定、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方式方法,为全国高校在线教育教学提供指导和示范作用。
现将2017年度申报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凡组织采用学堂学分课等在线课程资源进行在线课程学分认定、混合式教学改革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教务管理部门、院系课程组等单位均可参与本次申报。
二、 申报内容
各单位按学期为周期开展,组织院系教师采用在线课程进行教学创新探索,包括但不限于学分认定、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探索,课程涵盖面向本科生、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通识课)、创新创业课、专业课。
三、评审流程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1),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筛选确认后,各单位自行选用在线课程平台和资源,也可由学堂在线(xuetangx.com)提供平台和资源支撑,协助组织开展教学试点。
申报单位经过一轮次(2017年秋季学期)的教学创新探索,形成教学试点成果论文(模板参照附件2),由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单位和优秀成果进行成果认定并发放奖励。
四、评审原则
1.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
(1)申报单位成功组织在线课程的学分认定、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创新实践;
(2)申报单位有较为成熟的开展教学创新理念、方式或方法,并能够向全国同类高校推广。
2.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混合式教学”优秀论文奖
(1)论文主题围绕在线学习学分认定、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改革等内容;
(2)需依托本单位实际参与“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情况,提交原创的、未发表过的教育学术论文。
五、评选奖励
1.经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认定的“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所产生的成果论文,择优被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举办的学术年会录用为会议论文,并安排在《现代教育技术》、《工业与信息化教育》、《计算机教育》刊物发表。
2. 学术年会将在录用论文中评选“混合式教学优秀论文”,获奖作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取得广泛社会影响的“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单位以及相关教师将被推荐申报次年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奖项:“教育信息化优秀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以及“在线教育先进教师奖(每人奖金2万元)”。
六、申报流程
拟申报2017年秋季学期“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研究中心网站(www.rcoe.edu.cn)下载《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随后在申报页面(http://hk.mikecrm.com/qRYV9lZ)注册并在线申报提交《申报表》。
经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认定的“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2017秋季学期试点结束后,项目单位撰写的相关成果论文在规定期限内由各申报单位通过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申报页面(http://hk.mikecrm.com/D1vaSjD)在线提交论文电子版。
七、截止日期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7月15日。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混合式教学优秀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3月1日。
八、咨询方式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
010-81522575 朱老师
010-81522524 王老师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
二O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