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9-10-24 出处:教学研究科 点击:717次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务[2019]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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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落实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教务处将组织学院核对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实施计划。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下学期将启用新教务管理系统。目前,旧系统中培养方案相关数据已迁移至新系统中。为确保新系统顺利运转,各学院务必安排专人按照新流程仔细核对教学实施计划。如因教学实施计划错误导致排课错误,学院将承担主要责任。本次工作流程如下:
一、教务处从新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教学实施计划书
由于新系统尚未对学院开放,教务处将统一从新系统中导出并打印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纸质版教学实施计划书。
二、学院组织核对教学实施计划书
1. 教学处教学研究科负责把纸质版教学实施计划书送达各学院教务科;
2. 各学院教学科须安排专人对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单行本核对新系统中相应专业的教学安排;
3. 如“教学实施计划书”中有与培养方案单行本不符的课程信息,请直接使用红色签字笔进行批注。
提示①:2018级英语选修课程排课方案详见通知附件;
提示②:此次仅需核对2017级、2018级、2019级三个年级的教学安排,2016级不涉及排课,无需核对;
提示③:凡涉及留学生、双培生、实验班培养方案的教学安排请各相关学院特别留意;
提示④:自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起,电子院、经管院(部分)、理学院(部分)2018级学生将由专业大类培养调整为分专业培养,请上述学院务必做好学生专业分流工作;
提示⑤:对于教学实施计划中涉及外院开课的课程(思政、英语、数学、物理、体育等公共课程除外),请各专业所在学院主动与承担课程学院联系落实(课程名称、课号、开课学期、上课学生人数等)。教学实施计划确定以后,如教学任务落实出现问题,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解决。
三、学院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反馈至教务处
本次工作是首次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教学实施计划,故采用专人核对、专人负责的制度。各学院在完成核对工作后,须由教务老师在 “审核人”处签字,教学院长在“审定人”处签字(务必手签姓名,印章无效)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1日(周五)下午5点前反馈至教务处(教一楼325室)。
联系人:刘 硕
电话: 62282189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