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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1-07 点击:7769次
北京邮电大学
校教发[2007]35号
关于发布《北京邮电大学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与要求,教务处组织制定了《北京邮电大学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学校质量工程意见》)。
按照教育部有关“项目采用学校先行立项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择优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立项、后补助建设经费的方式进行。通过这种方式,形成学校、地方和中央三级立项建设的体系”精神,学校对质量工程的主要项目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按照3月16日学校召开的“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工作会”的讨论意见,教务处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和要求对《学校质量工程意见》又进行了修改。现发布实施。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二OO七年四月三日